依法行政基本知识讲稿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4日 字体:【】【】【

         依法行政基本知识讲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左志锋

 

 一、依法行政概念及特征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内,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事务和文化教育事业的活动。依法行政如下特征:

  第一,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本义、实质是规范行政行为,重在治”,着力解决不作为或滥作为的问题,主要不是依法治;是依法治权,而不是依法治事。

    第二,依法行政的要从广义理解,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这些法律规则建构起一套行政法律制度,既包括实体方面的制度,也包括程序方面的制度。其共同特点:一是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较长时间内起作用;二是具有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三是具有明确性、公开性,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条文具体明确、一目了然。

      第三,依法行政中的行政”,主要是指外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之分。外部行政行为是对社会实施的公共管理,体现国家意志,其管理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联系紧密,通常能引起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或义务的得失与变更。内部行政行为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部门的工作要求、部署,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协调,公务员和机关财务的管理等。这两类行政行为都应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重点是外部行政行为要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公共行政纳入理性的轨道,确保公共行政的民主、理性、公正和效率。

      二、理解依法行政需要把握的几个认识问题

      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涵义,需要从下列三个方面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本质。   

      第一,在人民与政府关系的认识上,必须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就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现代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对于政府而言,法未授权不可为;对于公民而言,法未禁止即可为。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我们应当明确不是人民为了政府而存在,而是政府为了人民而存在,人民政府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二,在法治理念上,必须从以法治民、治事向依法治官、治权转变。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依法治权而非治事,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而非扩大和强化行政权。依法治国的首先是指国家机器,而不是指地理概念。我们必须摒弃法律仅仅治民、治事的工具主义意识,确立法律首先治官、治权的法治主义意识。

      第三,在责任意识上,必须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同时强化政府责任转变。过去我们一般比较重视公民责任,不太重视政府责任。现行行政执法过于重视行使行政权力,不太重视承担行政责任。现行的监督制度往往重视虚置监督形式,不太重视落实行政责任。内部监督由于部门利益关联,往往出现相互礼让;外部监督尽管主体众多,但难以形成监督网络;专门监督虽然制度不少,但实施起来阻力很大;监督者的监督责任同样缺失,很多监督都成了软监督

      三、依法行政必要性

     依法行政是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中逐步加深认识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第一、从社会历史发展上看,我国依法行政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建国之初,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自1957年开始,特别是文革十年,我国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为避免历史悲剧重演,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也逐步确立起来。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机关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1996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指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这是第一次将依法行政提到依法治国的高度。1999年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总结了我国依法行政的实践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系统地规定了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具体任务和措施。并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200851220101010,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针对《纲要》贯彻实施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的不平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等问题,对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二、从经济发展上看,依法行政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应当是法治经济。必须运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目前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对经济主体的干预过多,有的甚至侵犯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市场扭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履行职责,无论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还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都必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依法行政对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严格限定政府的职权范围,既可以避免政府任意干预市场的有效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可以通过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节,弥补市场的失灵和不足。从而推进经济和社会的有序发展。

      二是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承担起为社会制定行为规范、严格执法、解决纠纷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以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营造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管理,依法提供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为他们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三是通过建立精简、统一和效能政府,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第三、从政治建设上看,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首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条件,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形式上看,依法行政确定的是法律与行政之间的关系,强调的是行政对法律的服从和尊重,但其本质上指向的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行政权作为一种支配性权力,极易扩张和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依法行政正是通过对行政权取得和行使的控制机制,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权纳入法制轨道,使行政能够服从广大人民的意志和立场,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利为民所谋的行政目的。

      其次,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依法行政本身就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必然要求重塑政府职能,划清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边界和范围,改造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结构,改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依法行政所导向的正是有限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和责任政府。当前,我国依法行政的推进客观上要求切实解决政府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依法行政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加以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则需要上升为法律才能得以确认和巩固。

      依法治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法治各个环节和各个要素的共同努力。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则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核心。行政机关是法律法规的主要实施者。据统计,在我国,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约占全部法律、法规的80%左右。对于这样一个担负着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而言,其是否依法行政以及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能不能走向法治,能不能实现全社会奉法、守法,固然要看公民能不能守法,但更重要的是政府首先要守法。行政权所具有的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以及行政机关与每个公民、法人和组织接触最经常、最密切的特点,也决定了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必然成为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将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尽早实现。

      再次,依法行政是政府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腐败。而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四、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集中体现了依法行政重中治官、治权的内在精髓,高度浓缩了依法行政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有力地支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骨架,因而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要坚持合法行政。合法行政理念是行政法中最基本、最古老的理念,是法治大厦的根基。它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是要坚持合理行政。合理行政理念既源于合法行政理念,又独立于合法行政理念,是现代行政法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有力手段。合理行政要求行政行为不仅要符合形式正义,达到基本的合法性标准;而且要求符合实质正义,达到更高的合理性标准。它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这些规定反映了追求实质正义对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

       三是要坚持程序正当。程序正当理念是现代行政法中实现形式正义的核心原则。没有程序公正,就不可能有实体公正;不仅要实现公正,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它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是要坚持高效便民。公正与效率是现代政府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没有效率的公正,就如同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一样,严重违背现代政府的价值追求。高效便民理念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是要坚持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现代政府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它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是要坚持权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职权与职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它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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