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财税金融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26日 字体:【】【】【

 

 

 

2016年全市财税金融工作总结及

2017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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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政府金融办面对“四期叠加”经济下行的困难,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协调税费清缴、综合治税和组织财税收入,科学扎实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务实创新改善金融服务,积极稳妥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坚定不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市财税金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实现了金融产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一、财税金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财税总收入重上百亿元大关,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下达的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全市银行业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510亿元,同比净增242亿元,增长19 %;各项贷款余额达到850亿元,同比净增71亿元,增长9.1%,如果考虑不良贷款核销因素(全年共核销约30亿元)和表外融资业务(全年表外融资业务约50亿元),则贷款净增将达到150亿元左右,增长19%;余额存贷比为61.59 %,稳居全省第4位。全市保险业累计完成保费收入40亿元,同比增长30 %。证券期货交易分别实现交易额2900亿元左右和1200亿元左右。全年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8亿元,增长8%,年末贷款余额7.2亿元金融业态主要指标的稳步增长,对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撑能力逐步提升。

二、2016年财税金融主要工作

(一)开展财源税源调研分析,加强财税工作指导为了全面掌握我市财税工作的实际状况,摸清财源税源底子,了解财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查找原因,寻求破解对策,谋划扩大财源税源培育路径,确保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31023日,由市政府金融办(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参与,组成全市财源税源专题调研小组,赴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以座谈会、走访和问卷等方式,开展了一次较为全面的全市财源税源状况调研活动。先后召开座谈会8次,走访企业24家,调查采集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和税收数据10000余条,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多项工作措施。同时,加强了财税分析。针对财税收入进度和协税护税工作不定期组织各征管部门进行通报、分析,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创新做法,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多篇财税分析材料,编发五期娄底综合治税信息,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在营造全市财税征管、协税护税氛围上起到了良好作用。申报了《娄底市加速奋力赶超财源培植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财源培植三年行动计划,夯实财源基础

(二)抓好协调调度,组织税费清缴专项行动根据房地产业“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相关部署,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从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别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成立了房地产与税费清缴工作组,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税费的清理、追缴,购房人缴纳税费情况的核实,会同相关部门对欠税项目的有效资产进行核查、申请限制措施。现已对127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初步查明欠税4.9亿元,欠费3.68亿元。在8-10月份采取措施执行清缴。一是停止建设安置房,以政府奖励的方式鼓励购买商品房,至今成交1200多套房,其房款利用房票的方式直接扣缴30%作为税费欠缴款,已缴纳税费7000万元。二是由市城投抵押借款2亿元,9月份入库税金1.6亿元,10月份入库4000万,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银行鼎力支持下,齐抓共管,会同职能部门继续税费清缴工作,推动两项有效措施的进一步开展,做好房地产项目税费清缴的扫尾工作和防止新欠,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税源控管,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我办负责建设的娄底市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已于今年85日验收上线,该平台实现了纳税人管理、数据共享、收入分析、主题分析、税收预警、数据报送、税收审查、云采集、税收信用证明、台账分析等十大功能模块,达成了四项成果:一是建立以财税为主的娄底中心城区区域大数据中心,理顺信息交流机制,实现数据共享。采集33个部门的涉税信息,114个涉税数据项,370行涉税数据。财政部门在审批补贴或者拨付涉企资金的时候可以在系统查询到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对欠税企业实行先清缴欠税后拨付资金;税务部门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查看综合治税成员单位的涉税信息,以挖掘税源。二是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数据清洗,串联各个涉税部门数据,实现一户式查询了解企业全貌。围绕工商、国税、地税的纳税人登记信息建立纳税户档案通过系统自动清洗、人工清洗等方式,建立起各个涉税单位与纳税户档案进行关联关系,各个部门的涉税信息整合不断完善。三是提供多维度、多层次的财税收入分析,动态掌握税收家底,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依据。从行业、税种、纳税户等维度,进行当月、累计、同比、环比等对比分析,清楚直接的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四是通过专题预警等手段,向税务部门推送预警信息,核实疑似偷漏税情况,有效防止税收跑冒滴漏,营造公平的纳税环境,稳步增加财税收入。现各部门积极报送涉税信息,征管部门积极核实风险点,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地税部门驾校预警专题对57户驾校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发证数量共计14.75万个,核实应缴税款933.89万元,已缴入库765.07万元,其中2016年清缴入库165.79万元。国税部门炸药预警、医疗刷卡预警、工程预警等专题已查补入库80余万元。根据风险点推送数据,清缴五洲房地产公司税收649万元。此平台在促进税收收入、堵塞征管漏洞方面已发挥了重要作用,预警风险点12千余条,合计已核查清缴入库近千万元,随着风险点清查工作的进一步推进,预计将取得突破性的显著成效。

(四)制订金融发展规划,打造金融支柱产业。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促进娄底“加速转型、奋力赶超”,并为未来五年娄底现代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宏观指导和路径指引,市政府金融办组织专门班子和精干力量,在分析娄底金融业“十二五”期间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娄底经济发展实际以及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环境,制订《娄底市“十三五”现代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加快娄底现代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发展布局、发展措施和发展保障,把金融业打造成现代服务业的龙头支柱产业,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认真贯彻《若干意见》,制定支持金融产业发展措施省委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娄底市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李荐国就任第一周亲自主持召开了金融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把金融工作作为我市转型发展的一个主导产业来抓,要求市政府金融办抓紧研究制定支持加快金融产业发展、优化金融信用环境、支持娄底农商银行做大做强、加快吉星金融集聚区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亲自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金融工作,并率领市政府金融办到省有关金融机构拜访争取政策支持。市委常委、副市长陈蕾到任后,密集走访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调研指导,督促做好相关工作,并亲自部署我市《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和促进娄底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的方案》以及《关于加快吉星金融集聚区建设的方案》等的起草工作。经常督促起草工作进度和工作推进进度。时任副市长、现任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向世聪亲自组织召开研究制定支持金融产业发展,优化金融环境的政策研讨会,部署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全市上下对金融工作的作用和地位的认识明显提升,重视金融、支持金融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六) 着力拓宽融资渠道,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一是积极向省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省级金融机构汇报沟通,落实省政府金融支持娄底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出面到省级金融机构进行拜访,请求省级金融机构制订具体措施,将不抽贷、不压贷、不提高贷款条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的三不一提高政策落实到位,争取对我市的信贷倾斜支持。二是强化重点领域融资服务加强了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融资服务。经常性组织召开专项协调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多次组织业务培训,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服务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引导金融资源支持薄弱领域。推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探索银担合作模式,全面推广小微企业融资助保贷;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推动切实落实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三是建立完善信贷投放激励措施。出台了信贷资金投放奖励办法,正着手研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拟综合运用政府性资金调度、扩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和信贷投放激励等措施,提高银行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四是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到目前,共培育后备上市企业20家,其中4家公司(三泰新材、湘村股份、高盛板业、文昌科技)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共融资4.7亿元。引导企业开展融资租赁等直接融资手段共融资19.9亿元。积极推动市城投集团、经开投、万宝投、锑都投、新化、双峰、娄星区城乡投发行债券、信托融资,截止9月底共发行债券融资30.3亿元、信托融资4.29亿元。相继成立兴娄融资担保、娄底创投集团、娄底中小企业百通转贷资金3个融资平台,截止9月底,兴娄担保共为23家企业担保贷款1.5亿元,百通转贷共为114个企业解决过桥资金6.8亿元,娄底创投共向7个企业进行股权投资2亿元。为缓解中小微企业和项目建设融资难起到有力的作用。五是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国务院关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组织金融机构对照梳理、逐条落实;研究探索通过融资担保、损失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建立健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全市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7%,同比下降0.83个百分点。六是大力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风险防范”原则,正在着手设立娄底市产业转型发展引导基金(母基金),按行业、产业分设各类专项基金(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目前市财政与深圳金砖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引导基金,规模20亿元,城投集团与国开行共同发起设立了娄底城市建设投资基金,规模30亿元。

(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壮大地方金融产业。一是整合区域金融资源,打造地方金融品牌。今年来,我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一县两行”建设。截止目前,辖内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已有双峰、娄底、冷水江、新化4家挂牌成立农商银行,涟源已批筹,119日已召开创立大会,近期可望挂牌;辖内4个县市村镇银行已设立了双峰、涟源、冷水江3家,新化村镇银行已批筹,正在积极筹建中,可望年底挂牌。争取今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县两行”县域全覆盖,我们充满信心。在此基础上,我们制订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娄底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的方案》,总体目标是: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市区)政府平台公司入股农商行;2018年底前,使各家农商行达到国家银行业监管2级水平,实现走出去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目标;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5家农商银行兼并重组建立娄底银行,申报上市。工作路径是:第一步入股农商行,使之成为政府相对控制的市属国有企业;第二步,做强农商行,使之成为盈利能力较强的金融企业;第三步,做大农商行,使之成为娄底转型发展的领军企业。二是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我市把引进金融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同“一行三局”的深度联系,及时掌握金融机构网络发展规划信息和国家监管政策,先后密集走访了中信、光大、民生、浦发、兴业、北京、南粤、华厦人寿、国泰君安等银行、保险、证券省级机构和总部机构。截止目前,今年已引进华厦人寿、国泰君安进驻娄底,与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计划明年到娄底设立分行。三是规划建设金融商务区,为金融机构搭建集聚平台。在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方面,我市重点规划了万宝新区金融集聚区、吉星金融广场、双峰金融小镇,并正在着手起草鼓励引进金融机构入驻的政策措施,以推动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目前吉星金融广场已初步形成一定的集聚规模,进驻的银行、保险、证券、小贷、担保等机构已达20多家,同时还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战略,将互联网+金融元素相结合,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元素及电商平台集聚,努力打造娄底的“华尔街”。双峰县金融小镇正在启动规划设计,起草扶持政策、招商等工作,目前已引进产业投资基金3只。万宝新区金融集聚区已启动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四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527日和722日先后在双峰召开了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和“普惠金融示范县”试点启动仪式,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八)强化金融风险防范,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一是依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综合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探索建立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监督、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防范非法集资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县市区的风险排查,为处置工作赢得主动权;加快案件的司法处置进度,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二是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参照外地成功做法,结合娄底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妥善处置了涉及民间融资企业的金融债权。建立完善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加大协调力度,建立银法协作机制,开展了信用卡诈骗的金融犯罪打击专项行动,打击了一批金融诈骗、逃废金融债务违法行为,优化了信用环境。帮助推动加快不良贷款的催收、核销。建立了公安、法院和银行协作机制,加快金融涉诉案件的审理、执结进度,采取各种措施,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最近,市委常委、副市长陈蕾带队赴江苏无锡、浙江绍兴、台州专门考察了成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拟组建娄底市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银行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工作。三是着手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市印发了娄政办发〔201619号《娄底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机构。分行业领域开展了摸底排查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先后三次召开整治活动工作部署会、联系会、专项整治座谈会,广泛开展动员,逐项安排落实;共收集13家银行机构和7家支付机构的自查附表及报告;向娄底市工商局调取了800多条数据,报告了8条跨机构清算业务自查情况、8条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自查情况和373条涉嫌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情况。四是规范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引导规范小贷公司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建立分类监管制度,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审慎推动小贷公司创新发展,探索通过发行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逐步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引导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引导建设好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的融资性担保体系,推动银行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加强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和风险排查力度,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财税金融业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财源税源缺口较大经济仍处于调整期,税源基础不牢,我市经济税源对传统工业依存度仍然较高,调结构虽初现成效,但仍处于转型阵痛期。传统税源筑底企稳,但回升基础不牢。新兴税源潜力较大,但短期内贡献规模有限。建安、房地产行业税收规模回暖增收尚需时日。同时政策性减税政策较多,造成了部分税源减少。二是社会信用体系遭受破坏受民间融资风险爆发的影响,社会信用体系遭受严重破坏,再加上个别企业蓄意恶意套取银行资金造成故意信用风险,涉及银行不良贷款持续反弹,高峰高达6.61%,目前仍达4.49%,尤其是关注类贷款高达52.42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29%,潜在风险很大三是金融体系建设尚不完善。金融机构门类不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各类金融机构体系尚未形成,尤其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无论种类、规模等仍显不足,新型金融业态刚刚起步,金融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四是金融人才队伍及金融办机构建设亟待加强。我办在职人员年龄相对偏老,专业不对口等不利因素,平均年龄达45岁,学财税、金融专业人员仅5人。县市区金融办机构建设滞后,与承担的财税、金融和打处非等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三、2017年财税金融工作要点与思路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以促进融资为主线、以补齐金融短板为目标,以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按照《娄底市“十三五”现代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争取金融产业发展跨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结合我市财源税源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目标计划,按照2017年主要指标要较高于2016年的要求,建议将“保78作为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增幅目标。银行业存贷款规模、直接融资规模、保险业保费收入、证券期货交易额、金融业税收、金融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保持适度增长幅度,争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2017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1、进一步培育财源税源。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财税贡献率评估机制和调度机制。根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对其量化指标每月完成进度进行调度,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向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主要配合单位通报一次任务量化指标的完成进度。同时,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建立实行财税贡献率评估机制,提高财源培植效率。一是与引资招商相结合。积极向国家、省里汇报和衔接,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围绕强化“同城效应”、做强传统产业、做大新兴产业来招商引资,通过招商引资优化产业和税源结构,改善企业生态,做实园区平台,提高经济活力。继续实施“娄商返娄”的战略,加强对接衔接,赢得有实力、讲诚信的娄商的支持,招商引资、引税、引项目,争取更大的实效。二是改造提升现有财源。鼓励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推行企业综合评价与分类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转型和产品更新换代。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财源建设,引导和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依托我市现有的产业优势,加强与主体骨干企业的沟通、对接和协作,充分发挥娄星工业集中区、娄底经济开发区、高溪产业园承接产业项目的优势,继续在钢铁等上下游产业链上做文章,始终突出项目建设这个重点,把对接成果项目化。三是着力建设梯度财源。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继续大力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扶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现代金融、物流等先导产业的引进力度,加速企业培育上市的步伐,着力建设和做大后备财源。让后备财源与基于传统产业的新兴财源、发展总部经济等快速财源形成合理梯度,做大和夯实财源基础。四是增强财源建设合力。注重产业政策协调性,统筹和规范财税优惠政策,避免内耗,形成合力。在发展地方经济过程中的各种投入和优惠都要充分考虑其与财税收入回报相匹配,进一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财源贡献率。

2、进一步规范财税征管。一是进一步强化国地税协同合作。抓好国地税征管合作、国地税联合办税方案、建安房地产税收征管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落实,切实深化国地税之间的协作配合。二是强化税源管理。加快征管转型,坚持“大、中、小三类税源并重。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规范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管理,引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机制。规范个体及零散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行为。三是强化纳税评估。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状况监控指标体系,建立常态化的分析工作机制,定期对本地区税收征管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改进纳税评估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推行专业化评估和交叉评估,充分利用涉税信息,不断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效。四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分析,构建宏观税负分析工作长效机制,查找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实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五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先停止其享受的优惠政策,并报有关审批部门依法取消其相应资格。

3、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在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努力挖潜的同时,要强力推进综合治税,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实行税收社会化管理,形成合力。一是进一步挥娄底市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强化涉税信息清理分析和预警信息风险点的使用。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国、地两税根据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的预警信息,组织人力物力,对预警风险点信息进行全面的核查。加大税收户籍清理力度,对户籍预警信息进行彻底清理,重点要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力度。加大行业税收清缴力度,在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药店、驾校、炸药等行业预警专题的基础上,2017年计划新增4个行业的清理对比预警专题,对这些行业预警风险点信息联合制定行动方案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对用电用水预警企业风险点进行纳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国地联合开展税务稽查,争取有进一步的突破性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绩效考核力度,促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扭转由于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等因素,导致先税后证、先税后拨的协税护税措施无法执行到位的现状,加强协税护税的主动性和配合力度。三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大税务稽查和税费清缴力度,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行为,对税收征管基础相对薄弱、税收管理偏松、涉税案件发案率偏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偏低的行业和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加强税收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优化区域信用环境。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金融诈骗专项行动,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力度,实施恶意逃债黑名单曝光制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二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借鉴外地区成功经验,出台规范民间借贷指引办法,探索组建全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建立大额民间借贷信息监测体系,促使民间融资行为阳光化、规范化。三是加快资产处置进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依法合理制订出台涉案资产的处置措施和依据,加快推进风险资产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拓宽融资渠道和规模。一是继续加强与省、总行的交流与合作,争取信贷规模和金融创新试点,提高存贷比。加大同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力度,推动政策性金融发展,做大棚改、异地搬迁扶贫等专项贷款规模。鼓励银行机构参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承销。二是积极挖掘直接融资潜力。建立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机制,在市、县市区设立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具体协调推进,争取从2017年开始每年引导和支持企业改制30家以上,并将改制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措施,大力储备各类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提高我市资产证券化率。引导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对接,牵头推广证券交易市场各类融资工具,加大项目收益票据等新型融资工具推广使用力度。推动设立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发展股权融资。三是着力推进险资入娄工作。加强创新,做好保险资金项目建设,举办保险资金运作项目对接会。加大引导力度,推动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投资计划,支持我市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投资到医疗、健康、养老等领域,力争引进资金规模取得新突破。四是努力改善薄弱领域融资。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支持,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努力扩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并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

6、切实加强金融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重要金融机构,重点争取引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总部,扩大总部集聚优势;推动金融控股集团,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加速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建设,争取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县两行”市域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做大做强娄底农商银行;规范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争取省股交所在娄设立分支机构;有序引导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信贷、金融电商、众筹融资、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门户在内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向金融功能区和产业基地集聚。逐步形成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各类金融机构体系。二是不断充实金融市场体系。鼓励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特点,加强融资模式创新,不断丰富信贷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造交叉性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创新创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创新保险产品;加强担保产品创新,不断丰富面向中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的融资担保产品线;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企业开展各类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基金、信托业横跨产业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优势,推动基金、信托业集合社会闲散资金,发行服务各类企业、项目资金的基金、信托计划;促进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快完善金融中介体系。重点支持引进创业孵化机构、科技咨询与评估鉴定机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认证、检测、评审等创新服务平台的发展,选择一批优质机构将其打造成为投融资中介平台;引入和打造一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金融中介组织;研究建立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数据增值服务、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各类行业协会发展,培育金融标准服务机构;引导发展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要素市场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规律的研究。四是逐步优化金融生态体系。完善和深化金融服务协调机制,形成发展合力,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金融企业落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着力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加快金融功能区开发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金融要素向金融功能区集聚,加快形成核心金融商务圈,打造以金融业为龙头的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建立金融机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完善金融法律服务;健全金融风险防范体制,严厉打击危害金融秩序和侵害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强化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努力逐步将娄底打造成为金融生态良好城市

7、着力加强市、县市区金融办职能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市政府金融办职能职责。按照三定方案,市政府金融办有领导职数5名(131纪检),人员编制17个,内设科室5个(综合科、财税科、金融科、企业上市科、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目前因受编制限制,纪检组长和企业上市科、地方金融监测中心没有配备到位。为切实提高金融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将适当增加编制,配齐领导,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充实专业人员力量。二是配齐配强县市区金融工作队伍。将按照前不久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陈向群常务副省长的指示和本轮机构改革的精神,加强县市区金融办职能职责建设,在县市区政府办加挂金融办(正科级)牌子,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专业工作人员,保障正常工作的经费,实行人、财、物独立运行,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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