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政府金融办重点工作
一、综合工作
1、健全党组运行机制,理顺新“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挂牌运行,科学履行职能职责,确保办机关运转协调、顺畅、高效;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宣传与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对系统工作引领与形象推介;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引进年轻高学历专业人才,合理调配岗位;
4、加强对协调指导服务部门单位,县市区(管委会)和财金(金融)办、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增强工作的引领力、执行力;
5、加强办与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申请设立金融系统机关党委,抓好对金融系统的党建服务,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办与系统风清气正、清政廉洁。
二、财税工作
1、一季度组织开展全市财源税源调研,加强财源税源建设,积极协调解决财税体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建成和规范使用市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一季度完成培训,开展数据采集上线运行工作,发挥好该平台功能。
3、强化综合治税工作。完善信息管税和协税护税机制,开展组织好全市税费清缴专项行动和履行依法治税专项行动办公室职能,牵头做好欠税欠费清缴工作,重点做好党政机关发票管理工作。
4、完善征管经费奖励办法,加强对均衡入库的激励力度,真正发挥好对财税征管工作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5、组织兑现纳税重点企业、大户奖励,上半年举行全市财税工作表彰奖励大会;年底召开一次综合治税表彰会议。
三、金融工作
1、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上半年实现全市“一县两行”县市全覆盖,双峰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推广,做大做强娄底农商行;
2、引进一至两家股份制或城商行在娄设立分支机构;
3、组织开展好政银企对接活动。全市组织一次大型的,各县市区管委会各组织一次以上专场对接活动;
4、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利用。出台市政府扶持政策,实现“新三板”挂牌4家,加大力度指导推进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建设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平台;
5、引导保险、证券期货业健康规范发展。指导抓好行业自律,加强宣传,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协调做好政府购买保险社会服务工作,对接组织开展“险资入娄”投资运用工作;
6、严格小贷、担保行业管理。指导其健康发展,引导行业通过战略重组、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指导县市区组建政府控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7、大力开展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与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一道组织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组织化解银行体系不良资产,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氛围,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诚信机制,为打造“诚信娄底”奋斗。
四、民间融资风险处置与打处非工作
1、以维稳为前提,积极参与涉资群体上访上诉、集访闹访等不稳定因素的组织化解;
2、强化风险排查,组织打处非办系统、市直各行业系统加强对涉资风险的摸排、监测、预警和组织初步化解工作;
3、出台民间融资风险资产处置指导办法,科学指导、大力推进民间融资风险资产处置工作的突破;
4、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控机制和办法;
5、尝试民间融资的创新管理,提出规范民间融资管理的地方立法建议,探索建议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平台,推出“娄底指数”;
6、加强民间融资风险处置与打处非工作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驻风险企业工作组队伍与临时党支部建设,协调实施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7、严格巡查考核工作,实行奖惩管理,争取把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