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开展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是湖南省金融生态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区域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手段。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金融生态环境在资金配置中的风向标作用日趋明显,地方各级政府改善金融生态的动力和决心正在不断增强。作为锐意后发赶超的娄底,需要更加重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切实维护好涉民间融资企业的金融债权,进一步加大金融生态建设力度,为银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
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小组
组 长:李志扬
副组长:彭 青
成 员:曾淑华 肖劭琛 赵双良
执 笔:赵双良
2015年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
2016年,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组成湖南省金融生态课题组,连续第9年对湖南省87个县(市)的金融生态指标进行了数据采集和得分、排名情况反馈。根据湖南省金融生态课题组反馈的具体指标得分和排名情况,结合地区实际,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完成了2015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开展情况及结果
(一)评估指标体系结构。
湖南省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层、子项目层和原始指标三个层次,分别包括6个项目、14个子项目以及62个原始指标(详见表1)。
表1 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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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
原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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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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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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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GDP、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或者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利税率、城镇化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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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消费
|
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
收入水平
|
一般预算收入/GDP、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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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运行
|
金融发展
|
存贷比、贷款增长率、“涉农”贷款增长率、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率、直接融资占比、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保险深度
|
盈利能力
|
金融机构盈利面、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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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意识
|
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保险密度
|
司法环境
|
司法力度
|
民商事案件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金融案件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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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保护
|
民商事案件执结率、金融案件执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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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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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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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贴息(含风险补偿)占比、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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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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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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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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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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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违约客户数、重大的企业与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及非法集资案件、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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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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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融资性担保代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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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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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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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银行网点数、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每万人ATM布放数、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人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银行卡业务渗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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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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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率、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法人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金融机构案件涉案金额、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非法证券活动发案数、保险诈骗案件发案数、洗钱案件举报数、洗钱案件发案数、反假货币宣传覆盖率、每万人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布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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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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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
|
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
|
项目层包括经济基础、金融运行、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
图1 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各项目层占比
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6个方面。依重要性不同,各项目在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也不同(见图1)。
(二)评估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以定量分析法为主,在收集各县(市)评估指标原始数据后,运用湖南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课题组评估模型,计算得出各指标分值,逐级汇总得出各个项目层的分值。第二阶段,以定性分析作为必要补充,为弥补司法环境、信用环境、行政环境3个项目层的评估指标代表性的不足,采取专家打分法方式,汇总政府职能、监管部门和银行等领域15位专家的打分表计算定性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定量指标占70%,定性指标占30%,综合得出这三个项目层的分值。第三阶段,汇总6个项目层的分值,得出整个指标体系的总分值。
(三)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结果。
2015年娄底市4县(市)金融生态评估排名依次为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和新化县(见表2)。
表2 2015年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排名及统计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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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排名
|
经济基础
|
金融运行
|
司法环境
|
行政环境
|
信用环境
|
金融服
务环境
|
得分
|
排名
|
得分
|
排名
|
得分
|
排名
|
得分
|
排名
|
得分
|
排名
|
得分
|
排名
|
冷水江市
|
70.27
|
24
|
88.45
|
7
|
64.52
|
56
|
47.47
|
83
|
58.59
|
63
|
67.92
|
63
|
79.54
|
8
|
双峰县
|
65.46
|
47
|
50.54
|
72
|
64.70
|
54
|
74.58
|
36
|
68.56
|
31
|
87.92
|
11
|
50.54
|
62
|
涟源市
|
59.97
|
76
|
54.79
|
63
|
62.12
|
60
|
63.52
|
59
|
58.52
|
64
|
72.87
|
53
|
43.02
|
85
|
新化县
|
55.86
|
84
|
43.64
|
86
|
68.83
|
40
|
74.01
|
39
|
59.84
|
61
|
50.04
|
85
|
46.90
|
76
|
注:各县市的排名均为在全省87个县市中的排名。
二、对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状况的评价分析
从总体上看,2015年,娄底市各县(市)金融生态质量呈现进一步下滑趋势。4县(市)中,仅有1家排名前移,其他县(市)均大幅后退。排名前移的为冷水江市,位居全省县域金融生态排名第24位,较2014年上升11位;双峰县虽进入了全省县域金融生态排名前50,但排位较2014年下降了11位,滑至第47位;涟源市和新化县分别位列全省排名第76 位和第84位,连续两年未进入全省前50名。
分项目看,各县(市)之间发展极不均衡,大部分项目对金融生态的贡献度呈现下降趋势。
(一)经济基础总体较差,对金融生态的支撑作用不断弱化。
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中,冷水江市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单项得分为88.45分,排名湖南省第7位,进入了全省10强,较2014年上升了3位;而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三个县(市)在全省经济基础单项排名中均靠后,分别排在63、72、86位,均较上年有明显下滑。在经济基础项目共计12个原始指标中,冷水江市有人均GDP、城镇化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项指标的分值居全市首位,但其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利税率、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等3指标居全市末位;双峰县的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城镇化率、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例、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等3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涟源市的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得分居全市首位;新化县的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利税率、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例等2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人均GDP、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6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经济发展缓慢,双峰县的一般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县域经济复苏困难重重,综合经济实力提升任重道远。
(二)金融运行质效降低,对金融生态的影响力削弱。
金融运行在6个项目中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得分较高,且县(市)间较为均衡。但是,与2014年相比,除新化县得分略有提高外,其余县(市)的得分均有下降。其中冷水江、双峰县下降幅度分别达到20.5%、16.1%。分县(市)看,新化县得分最高,为68.83分,双峰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得分分别为64.7分、64.52分、62.12分。在金融运行的12个指标中,冷水江市存贷比、贷款增长率、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保险密度等4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涉农贷款增长率、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保险深度、金融机构盈利面、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等5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双峰县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直接融资占比、保险深度等3个指标居全市首位,但其存贷比、贷款余额占GDP比例、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等3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新化县涉农贷款率、贷款余额占GDP比例、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等4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贷款增长率、直接融资占比、保险密度等3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涟源市的人均个人消费信贷得分居全市末位。
(三)金融司法环境欠优,金融案件执结率和兑现率偏低。
与全省其它县(市)相比,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的司法环境得分居中下水平,分别位居全省第36位、第61位、第63位、第64位。其金融案件执结率分别为90.85%、78.61%、86.36%、83.1%,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分别为73.48%、25.3%、33.1%、10.6%。分县市看,双峰县司法环境得分最高为74.58分,新化县、涟源市、冷水江市司法环境得分分别为74.01分、63.52分和47.47分。在司法环境的5个指标中,双峰县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民商事案件执结率、金融案件执结率等3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涟源市的民商事案件结案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金融案件执结率得分居全市末位;冷水江市的民商事案件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金融案件结案率、民商事案件执结率等4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新化县的金融案件结案率得分居全市首位。辖内金融案件执结率和标的额兑现率低,严重影响了银行机构权益,抑制了银行不良资产核销进度。
(四)行政环境明显滑坡,财政贴息力度有待加大。
2015年,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行政环境得分较低,均比2014年有较大跌幅,在全省排名处于中下游水平。在4个原始指标中,除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均达到了100%以外,其他指标的得分都比较低,特别是受地方财力影响,各县(市)政府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的投入严重不足,最高的冷水江市都只达到了0.05%,地方财政支持金融发展的力度亟需加强。分县(市)看,双峰县得分最高,为68.56,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得分分别为59.84、58.59和58.52分。双峰县的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信部门贷款清收率、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等2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涟源市的财政贴息占比得分居全市末位;冷水江市的财政贴息占比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得分居全市末位;新化县的财政贴息占比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得分居全市末位。
(五)社会信用意识整体下降,诚信建设任重道远。
2015年,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中,除双峰县的信用环境得分比2014年略有提高,位居全省第11位外,其它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3县(市)得分均有下降,在全省排名靠后,分别位居第53位、63位和85位。分县(市)看,双峰县得分为87.92分,居全市首位;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得分分别为72.87分、67.92分、50.04分,比上年度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在共计10个原始指标中,双峰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等3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涟源市的融资性担保代偿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重大的企业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及非法集资案件数等3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冷水江市的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等4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违约客户数、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等2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新化县的违约客户数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融资性担保代偿率、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每万人注册律师数等5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最末位。
(六)金融服务环境质量不升反降,金融风险防控压力增大。
2015年,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金融服务环境得分与上年相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双峰县、涟源市降幅明显,冷水江市和新化县略有下降。不良贷款率快速反弹和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下降是制约金融服务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分县(市)看,冷水江市金融服务环境质量最好,得分为79.54分,进入了全省10强。双峰县、涟源市、新化县得分分别为50.54分、43.02分、46.90分。分指标看,各县(市)案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5年均未发生金融案件;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洗钱案件举报数、洗钱案件发案数、非法证券活动发案数、保险诈骗案件发案数等4指标值均为0;反假货币宣传覆盖率均达到了100%;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指标有新化县和涟源市两家农村信用社未达标;法人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指标有新化县、涟源市两家农村信用社及涟源市村镇银行不符合监管标准。在金融服务环境剩余的9个指标中,冷水江市每万人银行网点数、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每万人ATM布放数、人均个人银行结算帐户数、银行卡业务渗透率、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每万人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布放数等7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得分居全市末位;新化县不良贷款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每万人银行网点数、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人均个人银行结算帐户数、每万人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布放数等4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涟源市的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等2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银行卡业务渗透率、不良贷款率、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等3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双峰县每万人ATM布放数、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等2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
三、县域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积极处置、化解企业民间融资风险。
2015年,娄底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党政统揽、属地管理,一线担责、企业主体,分类处置、平稳过渡”的总体思路,健全了源头管控、风险排查、宣传教育、信息舆情稳控、部门协作等五项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处置民间融资风险。进入下半年,娄底市民间融资风险事件明显呈现少发态势。至年末,累计办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125件,抓获犯罪嫌犯人249人,涉及债权人45643人,涉案金额170亿元。全市各职能部门按市委、政府要求,积极完善涉民间融资风险事件企业一对一帮扶机制,共支持了102家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二)着力管控不良贷款风险。
娄底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加大司法支持力度、部署专项行动、强化政策支持等措施,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化解工作。市金融创安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维护金融债权15条具体措施。各县(市)政府也积极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力度。涟源市开展行政清收专项行动,发挥乡镇办事处的主力军作用和法院公安依法清收“尖刀排”作用,全年共压降不良贷款6.73亿元。新化县出台《关于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考核的办法》,综合运用行政清收、司法清收、专职清收、社会力量清收、信用社员工全员清收等手段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8.36亿元。冷水江市政府出台银行抵债资产过户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降低银行处置成本。全年全市银行机构累计盘活、清收、处置不良贷款44.52亿元。年末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6.42亿元,比年初增加2.80亿元,不良贷款率4.61%,比年初下降0.17个百分点,比全年峰值6.61%(5月末)下降2个百分点。
(三)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出台《娄底市金融“两支一扶”工作实施办法》、《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切实改善中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领域的信贷服务。二是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在全市企业贷款增量中,制造业贷款增加7.35亿元,占比34.5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增加15.82亿元,占比74.3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增加8.43亿元,占比39.61%。三是加大“三农”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家庭农场、养殖专业户发展。双峰县创新发展农村两权抵押和能繁母猪抵押贷款,并获得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资格。全年全市新增涉农贷款23.58亿元,同比增长8.64%,占全市贷款增量的27.26%,增量占比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四是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全市3个贫困县(市)共完成2.49万户扶贫户建档立卡及评级工作,对1.14万户贫困户授信1.09亿元,向306户发放贷款882万元。
(四)进一步优化支付结算环境。
一是持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将农村地区手机支付推广到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社保缴费,以及电子商务等领域。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手机银行用户达到45538人,全年累计办理手机银行转账业务38.77万笔。继续推进助农取款服务,全市累计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3941个,办理取现2.83亿元,办理转账结算7.66亿元,办理代扣代缴9767.67万元。二是进一步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加快银行卡受理终端建设,年末,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不含支付机构)发展到27455户、POS机具35027台,ATM机869台,较上年分别增长5.4%、-1.2%、10.8%。加大公共交通领域金融IC卡应用力度,市中心城心区所有公交车、出租车全部安装了金融IC卡非接支付受理终端;公交刷卡总量432万笔,日均、单车日均刷卡量均居全省第一位。持续推进建筑施工行业、服务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薪酬支付电子化,至年末薪酬支付电子化签约企业2438家,惠及企业员工68.66万人。三是进一步规范支付市场秩序。开展严厉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专项整治行动,破获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作案银行卡698张,电脑、POS机、变码王等其他作案工具若干,冻结涉案资金320余万元,净化了银行卡市场。
(五)推进担保融资体系建设。
2015年5月29日,娄底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县(市)筹资3亿元组建的兴娄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营业,全市政策性担保体系初步建立。积极争取省财政在娄底市开展融资担保贷款代偿补偿试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对担保代偿损失给予40%的补偿,有效增强了担保公司的风险抵补能力。
四、县域金融生态质量下降对金融运行的影响不容忽视
(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有效信贷需求严重不足。
娄底市主要支柱产业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明显,绝大部分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一方面产品产量、价格持续回落。2015年,娄底市主要工业产品锑品、粗钢、钢材、生铁、发电量和纯碱产量分别下降36.2%、5.8%、5.4%、4.2%、3.6%和2.5%;销售价格继续处于下降通道。另一方面经营效益大幅下降。2015年1-11个月,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共实现利润29.86亿元,同比下降43.2%,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3.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35.6个百分点;亏损企业数同比增长45.2%,累计亏损额同比增长超过4倍。企业经营状况变差,抑制了资金需求的有效增长。2015年,娄底市社会融资规模增加46.3亿元,同比少增21.66亿元。其中,本外币贷款新增85.77亿元,同比多增11.49亿元,但增速较全省增速低2.03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61.88亿元,同比多减16.96亿元;企业债增加13亿元,同比少增17亿元;其他融资减少0.14亿元,同比少减0.01亿元。
(二)重点领域信贷风险加速上扬。
一是房地产信贷风险显著增大。2015年末,娄底市房地产不良贷款余额3.32亿元,比年初增加1.91亿元;不良率2.25%,较年初上升0.96个百分点。房地产关注类贷款余额6.20亿元,比年初增加3.22亿元,同比增长1.08倍。二是涉煤产业贷款质量快速下降。2015年9月末调查显示:娄底市银行机构煤炭产业贷款余额23.17亿元,煤炭产业贷款关注率、不良率分别为16.96%、13.27%,比2011年末提高15.71、12.34个百分点,比全市银行机构各项贷款的关注率和不良率平均水平高9.36、8.52个百分点。三是锑品行业信贷潜在风险增大。锑品已从2011年的最高价11.0万元/吨跌至2015年年末3.3万元/吨,跌幅达到70%。受此影响,2015年锑品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企业的偿债能力持续下降,锑品贷款风险增大。四是钢铁行业风险值得关注。娄底两家钢铁企业集中了大量贷款,当前虽然未发生不良,但随着亏损不断积累,如华菱涟钢2015年累计亏损17亿元,其资产负债率在不断攀升,偿债能力面临考验。
(三)信贷质量整体下降,不良贷款处置难度加大。
贷款质量向下迁徙明显。一方面关注类贷款大幅增加。2015年末,全市关注类贷款余额54.38亿元,比年初增加16.58亿元,同比增长43.86%;关注类贷款率6.88%,比年初上升1.5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不良贷款大幅增加。2015年全市新增不良贷款47.32亿元,较2014年多增30.82亿元,增量同比增长1.87倍。不良贷款余额36.42亿元,位居全省第5位;不良率4.61%,位居全省第二位。不良贷款处置难度加大。由于房地产价格下行,财富效应削弱,不良贷款抵押品的处置难度明显加大,商业银行以资抵债业务大幅增长。据调查,2015年娄底市银行机构增加抵债资产4.07亿元,余额4.42亿元,增量同比增长11.62倍。
(四)银行机构利润大幅下降。
2015年,娄底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净利润5.72亿元,较2014年减少9.95亿元,下降63.5%。随着不良贷款的加速暴露,减值准备计提对银行机构收益影响较为明显。据统计,2015年娄底全市银行机构累计提取减值准备17.07亿元,同比多提8.97亿元。
(五)银行机构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下降。
随着民间融资违约事件集中爆发,企业“三角债”问题突出,娄底经济社会声誉受到影响,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把娄底企业列入了“黑名单”,拒绝提供融资担保。市中小民营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大幅下降,一些机构被迫退出融资担保主业,转向其他领域发展。商业银行上级行纷纷提高贷款准入条件,降低产品授信额度;同时,商业银行将“防风险、去不良”作为工作主线,高管及信贷人员被大面积追责,员工收入水平下降,“拒贷”情绪上升,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弱化。
五、改善县域金融生态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县域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机制。
各县(市)政府应充分认识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推进辖区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机制,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范围;要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定期检查、通报成员单位履职履责情况,加大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审结效率。
一是从各个环节提高普通诉讼案件的审判效率。二是推广金融债权小额速裁机制。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积极适用小额诉讼速裁程序审理金融债权案件,案件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的,立案时要积极引导,争取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适用小额速裁机制,实行当日立案、简化送达、一步到庭、当场调解、当庭宣判。三是建立金融抵押债权直接实现机制。对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金融债权,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允许银行机构不经诉讼,向抵押物所在地或抵押物登记地基层法院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直接作出拍卖、变卖抵押物的裁定,并移交执行。抵押物已被法院执行处分的,银行机构抵押债权经依法确认后,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参与分配;相关当事人对此有异议的,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四是加快涉民间融资金融案件的审判进程。对债务人被刑事拘留的,采取在看守所设立临时法庭、委托律师出庭等方式进行审理;对贷款抵押物被民间债权人先行申请司法查扣的,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与民间债权人达成一致,加快案件审判进程。五是加大金融案件执结力度。开展已结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对被执行人确无可执行财产或因涉及民间融资执行难度较大,且申请人无异议的案件,快速裁定终结执行或中止执行;对银行提出的破产申请,加快审理进程,推进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清算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如温州为9:1的比例)分别偿还银行贷款和民间债务,对涉民间融资事件企业已经恢复生产取得收入的,要依法保障银行贷款的受偿权,切实维护银行权益。
(三)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力度。
一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发挥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作用,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共享,扩大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在行政审批、政府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干部提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任等领域的使用。二是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出台《娄底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执行力度,积极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工作,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市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执业准则;整合担保资源,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和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增信和风险化解功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促进主要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改造相结合,切实推动钢铁、有色、电力、煤炭、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抓住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和优化产能布局;另一方面,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切实改善生产工艺和提高产品品质。二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深化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完善各产业重点领域发展规划,推出政策引导性强、效果好的发展举措,重点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宏观上给予普惠引导,微观上给予精准扶持。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整合发展;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与保障能力。
(五)发挥金融调节作用,加速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投放节奏,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二是落实供给侧改革要求,推动信贷结构优化。围绕“加速转型、奋力赶超”战略,加大对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科技、文化、养老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动力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等供给侧转变。三是继续推进金融“两支一扶”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以双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为重点,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进支付结算服务。
(六)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突出风险隐患。
一是健全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及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推进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合作,制定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措施。二是建立突发性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和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防止因处置不及时、措施不恰当造成金融风险事件。三是把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银行、证券、保险市场秩序,防范与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影子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的风险监测和预警,防止相关风险向银行体系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