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
来源: 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4日 字体:【】【】【

编者按:

2014年,娄底市围绕创建“湖南省金融生态良好城市”目标,继续深化金融安全区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金融生态优化,有效化解民间融资风险,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定,力保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的向好,实现了经济金融的平稳发展。金融生态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和科学评估金融生态状况,有利于深入分析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优化途径与方法,提出改善对策和措施,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我们根据“湖南省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利用湖南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课题组和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共同设计的评估模型,对辖区4个县(市)2014年度金融生态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予以公布。 

 

 

 

 

 

2014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金融生态评估小组

组 长:龙 雄

副组长:彭 

  员:曾淑华  肖劭琛  赵双良 

   笔:赵双良

 

 

2014年,娄底市围绕创建“湖南省金融生态良好城市”目标,继续深化金融安全区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金融生态优化,有效化解民间融资风险,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定,力保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的向好,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结构调整阵痛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民间融资风险频现的严峻形势下,实现了经济金融的平稳发展。全市4个县()继续保持市级金融安全区荣誉称号,其中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继续保持省级金融安全区荣誉称号,娄底市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试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根据《湖南省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和《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金融稳定工作要点》,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对辖区2014年度县域金融生态建设情况进行了监测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开展情况及结果

() 评估指标体系介绍。

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基础、金融运行、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六个项目。各项目依重要性不同在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也不同(见如图1)。

1 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各组成项目层占比

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层、子项目层和原始指标三个层次,包括6个项目、14个子项目以及61个原始指标(详见表1)。

1  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

子项目

原始指标

经济基础

发展水平

人均GDP、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或者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利税率、城镇化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

投资与消费

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收入水平

一般预算收入/GDP、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金融运行

金融发展

存贷比、贷款增长率、涉农贷款增长率、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率、直接融资占比、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保险深度

盈利能力

金融机构盈利面、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

金融意识

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保险密度

司法环境

司法力度

民商事案件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金融案件结案率

债权保护

民商事案件执结率、金融案件执结率

行政环境

行政支持

财政贴息(含风险补偿)占比、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

清欠力度

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

信用环境

社会诚信

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违约客户数、重大的企业与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及非法集资案件、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

中介服务

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融资性担保代偿率

金融服务环境

金融基础设施

每万人银行网点数、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每万人ATM布放数、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人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银行卡业务渗透率

金融风险防范

不良贷款率、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法人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金融机构案件涉案金额、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非法证券活动发案数、保险诈骗案件发案数、洗钱案件举报数、洗钱案件发案数、反假货币宣传覆盖率、每万人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布放数

 ()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方法。

 根据以上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结合辖区各县(市)自查评估上报的金融生态指标原始数据,利用湖南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课题组和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共同设计的评估模型,对原始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采用简单平均归一化确定各指标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项目层和子项目层的权重,再逐层计算得出各指标分值并汇总得出指标体系总得分。为弥补司法环境、信用环境、行政环境统计指标不足,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按金融生态评估指标数值占70%权重,专家调查问卷打分占30%权重,综合计算得出各县()金融生态最后总分值。

 (三)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方法,计算评估出2014年娄底市辖区4(市)金融生态评估排名、综合得分及经济基础、金融运行、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金融服务环境6个项目得分(见表2)。

 

                2   2014年湖南省金融生态评估娄底市辖内县(市)排名及得分情况

县(市)

综合得分

综合排名

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排名

金融运行

金融运行排名

司法环境

司法环境排名

行政环境

行政环境排名

信用环境

信用环境排名

金融服务环境

金融服务环境排名

冷水江

74.33

 

1

84.06

1

81.17

1

54.54

3

76.12

2

68.91

3

81.64

1

双峰

74.30

2

55.59

2

77.10

2

69.40

2

80.21

1

85.79

1

70.17

2

涟源

64.77

3

54.68

3

70.00

3

43.42

4

72.76

4

75.49

2

62.29

3

新化

58.90

4

45.68

4

66.80

4

77.63

1

72.77

3

53.74

4

47.43

4

 

二、县域金融生态评价及分析

根据评估测算结果,娄底辖区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是冷水江市,其次是双峰县。冷水江市经济基础、金融运行、金融服务环境居全市首位,双峰县的行政环境和信用环境居全市首位。但是,与2013年相比,娄底县域金融生态质量有较大幅度下滑。2013年冷水江市进入了湖南省金融生态排名前10名、双峰县进入了前20名、涟源市进入了前50名,而2014年娄底4县(市)无一进入全省前30名,冷水江市和双峰县名列全省第3536名,涟源市和新化县未进入全省前50名。

(一)经济基础。

娄底辖区4个县(市)中,冷水江市经济基础最好,得分为84.06分,进入了湖南省金融生态评估经济基础单项排名前10名。在经济基础项目12个指标中,冷水江市有8个指标得分居辖内四个县()之首,其中人均GDP、城镇化率、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项指标遥遥领先。双峰县、涟源市经济基础均较差,得分分别为55.59分、54.68分,新化县经济基础最差,得分为45.68分。2014年辖4个县(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除双峰外,其他3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比上年不升反降,其中冷水江市和涟源市的降幅达20%,经济发展面临更大压力,综合经济实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金融运行。

2014年,娄底县域金融运行状况相对平稳,贷款增长平稳,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大幅减少,融资渠道狭窄问题突出;存款低位增长且呈分化趋势,单位存款出现负增长,个人存款大幅增长;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双升,金融资产质量下滑。从总体上看,金融运行在金融生态评估6个项目中得分排名较高。在4个县()中,冷水江市得分最高,为81.17分,双峰县、涟源市、新化县得分分别为77.10分、70分、66.80分。冷水江市和双峰县金融运行质量比2013年有所下滑,涟源市和新化县比2013年有所转好。分指标看,冷水江市存贷比、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保险密度居全市首位;双峰县的贷款增长率、涉农贷款增长率、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直接融资占比、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保费收入占GDP比重等6个指标居全市首位;涟源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居全市首位;新化县贷款余额占GDP比重、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两指标居全市首位。

(三)司法环境。

2014年娄底各县(市)司法环境质量有所滑坡。其中,新化县司法环境得分为77.63分,是4个县()中最好的,比上年提高3.21分,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司法环境得分分别为54.54分、43.42分和69.40分。据反映,因受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民间融资挤兑事件频发等影响,县域司法案件大幅增加影响,以及诉讼领域存在的“案多人少”,全市民商事案件、金融案件的结案率和执结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等老问题更加突出,金融机构司法维权效果不理想,县域法治环境有待改善。

()行政环境。

各县(市)政府支持金融改革和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工作力度逐年加大,干预信贷投放的力度越来越小,维护和支持金融债权的力度越来越大,且成效明显,行政环境已成了娄底辖区金融生态评估六个项目中得分较高的项目之一,且4个县(市)间得分比较平衡。分县市看,双峰县行政环境最好,得分为80.21,冷水江市、涟源市和新化县紧随其后,得分均在72分以上。在行政环境评估指标中,各县() 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信部门贷款现象几近绝迹,清收率最高的双峰县达到了99%,清收率最低的新化县也达到了92%;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大幅上升,清收率最高的双峰县达到了100%,清收率最低的冷水江市也达到了87%,其他两个县市均达到了94%以上。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均达到了100%。但受地方经济发展和综合财力影响,各县市政府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的投入严重偏低,地方财政支持金融发展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信用环境。

    各县(市)以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和金融安全区创建为抓手,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济主体和居民的信用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维护金融债权、专项打非处非、推进信用乡镇村建设、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推广信用中介服务等一系列措施,社会信用环境逐年改善;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已成功创建为省级金融安全区,并顺利通过省创安办每两年组织一次的“回头看”检查。从评估结果看,4个县(市)的信用环境得分均未进入全省前10名。其中双峰县得分为85.79分,居全市首位,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得分分别为75.49分、68.91分、53.74分。分指标看,双峰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违约客户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融资性担保代偿率五个指标居全市首位,冷水江市的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创建率、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四个指标居全市首位。

()金融服务环境。

各县(市)金融服务环境参差不齐。冷水江市金融服务环境质量最好,得分为81.64分,进入了全省前10强。双峰县、涟源市、

新化县得分分别为70.17分、62.29分、47.43分。分指标看,冷水江市在金融基础设施6个指标中有4个指标居首位;各县(市)不良贷款率比上年度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双峰县不良贷款率最低,为1.82%,新化县不良贷款率最高,达10.42%;各县(市)案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4年未发生金融案件;辖内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和备付金率均高于监管标准,无流动性风险;农合机构资本充足率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稳步推进有了很大改善,但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没有达到监管标准,其中涟源市、新化县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还为负数,相应地其法人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指标也不符合监管标准。

三、县域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健全机制,增强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合力。

娄底市政府将创建“金融生态良好城市”纳入了娄底市十二五发展规划,成立了“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市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主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创建合力不断增强。

(二)搭建平台,推进产融结合。

 一是深化科技金融结合2014年,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联合市科技局制定出台《关于推广娄底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市科技局与5家银行签署《娄底市科技与金融结合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5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争取4亿元综合授信支持。联合市科技局主办全市科技型企业融资洽谈会暨专利权质押贷款推介会,15户科技型企业与银行达成4.66亿元合作意向,银行累计发放贷款3.91亿元,签约履约率达84%。二是优化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一方面打通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最后一公里”瓶颈。双峰县出台《双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能繁母猪抵押贷款和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举办娄底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启动仪式,银行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30万元。另一方面建立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出台《娄底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实施方案》,督导制度实施情况,至年底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共支持了44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78亿元。三是举办政银企合作对接会。娄底市政府举办20142015金融支持娄底实体经济发展政银企合作对接会,邀请24家省级银行机构负责人参加,发布融资项目482个,共促成182个项目与银行机构成功对接,签订贷款意向金额200.6亿元。涟源市举办“强合作谋发展 惠民生”政银企洽谈会暨签约仪式,促成36家企业与银行达成贷款意向12.6亿元,现场签约贷款10.8亿元2014,全市各项贷款增长11.8%,保持了较快增长。

(三)加强监测管理,防控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一是全力以赴防化民间融资风险。娄底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党政统揽、属地管理,一线担当、企业主体,分类处置、平稳过渡”的总体思路,成立民间融资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的风险处置机制,有效化解了多起企业民间融资挤兑风险,确保了经济社会稳定二是强化金融管理和执法检查。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切实加大金融管理力度,出台《金融机构反洗钱高管人员履职报告制度》,提高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行反洗钱职责能力;强化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线索报送责任,全年共收到重点可疑交易报告7, 涉及金额2.98亿元;发现重点可疑线索1起,涉及金额119.1亿元。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市交通银行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4家银行机构6个网点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对13家银行机构27个网点开展结算账户专项检查,对1家外商投资企业非法结汇行为开展外汇管理专项检查,对3家银行机构4个网点开展金融统计执法检查,对20家银行机构63个网点开展征信业务专项检查,累计责令整改问题494个,有效提升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深化风险监测评估。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报告纪律,对典型性事件开展全面分析和风险警示。对辖区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按月开展风险监测,分析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指标变化状况,掌握风险隐患;选取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开展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选取方正证券娄底营业部开展稳健性现场评估,加强风险提示, 促进了相关机构薄弱环节的改善。继续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工作,提升贯彻执行人民银行金融政策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及时调整了娄底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增加到38家职能部门,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有效提升了建设合力。二是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014年,冷水江市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村推进,集中授信”的工作思路,选择中连乡金湾村为试点村,采集了329户农户信息,评选出第一批30户信用农户,进行集中授信,颁发农户信用证,为8户农户授信61万元。三是举办征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征信知识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和进农户为内容的“五进”活动,征信知识普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行业管理部门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充分发挥征信系统的功能,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组织56家企业、89家银行机构开展培训,撮合娄底市盛鸿贸易有限公司获得9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实现了湖南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业务零的突破。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全市5家小额贷款公司、1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首次被评定了信用等次。市商务局以深入开展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为重点,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商务发展环境;市物价局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健全了全市价格诚信体系;市经信委组织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企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五)强力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的行政环境。

各县(市)以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成立专门清收班子,采用组织、纪律、法律等手段,大力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清收不良贷款10.48亿元。新化县加大积案清理、金融胜诉案件执行力度,通过“打击一户、教育一方、带动一片”的方式,提升了司法清收效果。引入中介公司协助清收不良贷款,新化县农村信用社与中介机构湖南国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融源律师事务所签订不良贷款委托清收协议,不良贷款清收效果良好。

(六)金融服务创新提质,稳步改善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优化支付清算服务。大力推广手机支付,全市发展农村手机银行用户1.95万户,累计办理转账业务8.73万笔、金额6.06亿元。推进企业薪酬支付业务,全市签约企业发展到2405家,累计发放工资52.81亿元,惠及员工47万人,企业薪酬支付电子化覆盖率由年初的6.8%提高到25.44%。推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全辖累计签发电子商业汇票52笔、金额5.25亿元,贴现332笔、金额16.28亿元,业务量连续3年位居全省首位。推进助农取款服务,全辖3031个行政村设立4275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全年累计办理小额取现32.28万笔、金额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74%97.7%;办理转账44.84万笔,金额9.1亿元。推广应用金融IC卡,全辖ATM机、POS机实现金融IC卡联网通用,冷水江市公交刷卡量持续攀升,新化县公交项目成功运行,娄底市中心城区公交、出租系统应用项目即将投入使用,非接商圈范围不断拓展。二是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认真做好金融消费纠纷投诉受理工作,设立12363投诉专线,集中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纠纷,累计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47起,办结纠纷的消费者满意率达到95%。开展区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试点工作,探索构建了区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体系,新化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三是完善货币发行服务。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建立健全小面额人民币主办银行、主办网点和备付金额度制度,全市累计投放小面额人民币3亿元,有效满足了市场需求。加快推进人民币冠字号码采集和查询工作,全市752ATM机实现了配款冠字号码存储、查询功能全覆盖,商业银行现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召开全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反假货币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假币“零容忍”主题活动,全市累计收缴假币114.9万元,增长17.8%,商业银行现金假币浓度降至百万分之零点五五,全省排名上升5位。新化县连续3年未发生一起假币案件,被国务院反假办摘掉了“假币危害突出地区”的帽子,是湖南省4个“假币危害突出地区中唯一被摘帽的县(市)。

四、县域金融生态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经济增速放缓,各类风险增大。

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稳增长压力增大。2014年,娄底市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增加值、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公共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同比分别回落2.55.41.516.11.417.023.3个百分点。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转型任务繁重。2014年,娄底市第二产业占比偏高,比全省和全国水平分别高7.5个百分点、1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大多处于中低档产业链。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在GDP中占比分别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低16.510.5个百分点。三是投资增速下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2014年,娄底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比上年低17.2个百分点,比全省投资增速低0.2个百分点。四是企业经营困难。产品市场需求持续疲软。据2014年末企业家问卷调查显示,企业产品市场需求指数比上年同期下降7.19点,处于不景气区间,近四成企业认为产品市场“供大于求”,近一半企业反映开工不足;企业效益持续下滑,大部分企业属于传统资源型、高能耗行业,因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及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环保投入力度加大等进一步压缩了利润空间;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大,据调查,2014年绝大部分企业的货款回笼时间延长,近一半企业较2013年延长了3-6个月。五是财政收支压力加大。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91亿元,同比下降2.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3.1亿元,同比增长7.4%财政收支差额呈逐年加大之势

(二)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金融案件责任判定有失公允。近3年来,娄底各级法院共审理了30余起盗取银行卡资金案件,法院审理基本上判定商业银行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而全国、省内其他地市一般判定银行承担50%-70%的赔偿责任。二是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较低。2013年以来,全市共判决贷款逾期不还案件2020起,金额15.26亿元,执结330起,金额0.75亿元,金额执结率仅为4.91%。三是维护金融债权力度有待加大。涉及民间融资事件的金融案件立、审、判和执行缓慢,严重影响了银行债权的维护和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

(三)金融机构经营质效下降,金融风险防范压力加大。

一是存款增长乏力,对贷款的支撑作用减弱。2014年全市存款增速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位,其中单位存款是全省唯一负增长的市(州),贷款增长受到抑制,增速排名全省倒数第二。二是信贷风险加大。增量贷款的期限结构严重失衡,2014年娄底市短期贷款比年初减少10.05亿元,下降3.73%,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62.26亿元,增长19.24%;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增大,2014年末娄底市本级政府平台贷款47.21亿元,偿债来源主要依赖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因房地产市场低迷,市财政土地收入锐减,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压力直线上升;房地产贷款风险增大,2014年末娄底市房地产贷款余额123.4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80.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中抵押贷款占95%,随着住房交易量的大幅下降及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明显增大。三是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任重道远。涟源市、新化县2家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远低于监管标准,不良贷款率远高于监管标准。四是不良贷款双升。201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7.95亿元,不良率比年初上升0.74个百分点,剔除农合机构因核销剥离因素,不良率有所下降外,其他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五是银行盈利能力下降。2014年,全市银行机构盈利同比减少0.93亿元,下降4.31%

(四)社会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一些不守信用的市场主体没有及时暴露和受到惩戒,客观上为其进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提供了生存土壤和空间。2014年娄底市民间融资问题发生以来,企业民间融资兑付违约事件大量发生,社会信用环境明显退化。二是增信中介服务发展滞后。目前娄底市没有公信力过硬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市场主体的财务信息需要银行自己鉴定识别;提供贷款保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虽然数量较多,但服务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据统计,至2014年末,全市1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责任贷款余额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3.70%,比年初下降19.67%,担保贷款放大倍数为1.26倍,比年初下降0.27倍,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中介作用不明显。三是社会信用状况明显下降。主要是企业财务报表信息不真实现象增加,贷款违约由小微企业向中型企业蔓延,贷款联保体集体违约现象增多,承兑汇票违约现象增多。

(五)社会融资渠道狭窄。

    一是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大幅减小。2014年,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少增34.99亿元。其中,本外币贷款同比多增5.39亿元,委托贷款同比少增0.5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多减69.57亿元,其他融资同比多减1.05亿元。二是资本市场发展相对落后。至2014年末,娄底境内尚无一家上市企业,资本市场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五、县域金融生态改善建议及措施

(一)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改善经济环境。

结合娄底实际,完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经济转型方向和产业发展重点。加大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力度,统筹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推动信贷资金、民营资本更快更好地流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支持骨干企业转型发展和做大做强,引导资源型产业向精深加工和链式循环发展,继续整合农机、煤机、电子陶瓷等特色产业,加快组建企业集团,促进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等先进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食品、节能环保等产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娄底”。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发挥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作用,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共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格认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推广使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执业准则;整合担保资源,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推进经济金融有机融合。

一是进一步落实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奖补政策。营造良好的奖补政策预期,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信心。二是建立有效的外部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财政出资参股、代偿补助等方式,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三农”、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领域提供贷款担保;改进财税资金奖补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设立专项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贴息、融资费用补贴、提供过桥资金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流入重点领域。三是加快推进相关领域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农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宅基地、林权等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进度;大力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鼓励非上市企业积极加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托管;发展农村要素、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各类评估、代理、服务专业中介组织,建立统一完善的价值评估、交易流转、抵押登记、处置变现服务体系。四是建立辖区政银企信息沟通交流常态、长效机制。打造连接财税、经信、土地、农业、房产、科技、旅游、商务、银行、企业等部门的信息交流电子平台,及时共享各部门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企业信息等,定期召开政策协调和沟通碰头会,促进政策资源、金融资源和项目资源有效对接。

(四)加大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切实维护金融企业权益。

建议人民法院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维护金融机构权益的针对性、有效性。对受理的金融案件,坚持繁简分流的原则,对符合督促程序条件的,转入督促程序;对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除因疑难复杂应转为普通程序的外,其他均以简易程序加快审理。对于有担保物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提高金融债权的维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合理分配银行卡诈骗案件举证责任,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判定诉讼双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防止因责任承担有失公平而产生道德风险。加大金融借贷纠纷案件调解力度,努力督促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申请执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进度,缩短审判及各程序间流转时间,最大限度保护金融机构利益。建立金融债权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机制,优先采取查控措施,优先处置执行财产,保证金融债权案件及时有效执结。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适时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加大对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继续优化金融运行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要成立政府、银行、融资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民间融资处置小组,在彻底清理民间融资的同时,对非法融资进行严厉打击,并加强金融司法支持力度,切实维护好金融债权。二是搭建银政企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加强沟通协调,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着力恢复娄底良好的信用环境。四是提高银行业商业化水平,树立差异化经营、错位竞争理念,根据自身优势,明确市场定位,针对细分市场深耕细作,有针对性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六)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

进一步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在当前民间融资问题频发、企业债务风险上升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在筑牢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防火墙的同时,要加强对房地产、钢贸、煤贸等高风险行业的信贷风险防控;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监测和管理,积极关注存量政府债务,避免银行债权悬空;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和核销力度,不断改善资产负债表;加强金融机制、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两高一资”型产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升级,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监管部门要加大微观审慎监管力度,重点提高对中小型法人机构的核心监管指标审查要求;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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