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
来源: 市人民银行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24日 字体:【】【】【

2016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小组

 

根据湖南省金融生态课题组要求,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小组以各县(市)报送数据为基础,以湖南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托,对辖区4个县(市)2016年度金融生态状况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是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小组连续第10年对辖区4个县(市)开展金融生态评估,目的是通过对全辖县域金融生态状况作出客观评价,并公布评估排名情况,在全市形成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有效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不断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开展情况及评估排名结果

(一)评估指标体系架构

湖南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层、子项目层和原始指标三个层次,分别包括6个项目、12个子项目以及57个原始指标(见表1)。

1  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

子项目

原始指标

经济基础

发展水平

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长率、城镇化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贫困村脱贫率

投资与消费

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收入水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GDP、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金融运行

金融发展

存贷比、贷款增长率、涉农贷款增长率、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人均民间投资、保险深度

盈利能力

金融机构盈利面、金融机构盈利增长率、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

金融意识

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保险密度

司法环境

司法力度和债权保护

金融案件结案率、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金融案件执结率

行政环境

行政支持及清欠力度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

信用环境

社会诚信

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信贷客户违约率、重大的企业与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及非法集资案件

中介服务

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融资性担保代偿率

金融服务环境

金融基础

设施

每万人银行网点数、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每万人ATM布放数、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人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率

金融风险

防范

不良贷款率、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法人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金融机构案件涉案金额、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非法证券活动发案数、保险诈骗案件发案数、洗钱案件举报数、洗钱案件发案数、反假货币宣传覆盖率、每万人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布放数

项目层包括经济基础、金融运行、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6个方面。依重要性不同,各项目在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也不同(见图1)。 

 

        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各项目层占比

(二)评估步骤和方法

 评估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定量分析法为主,评估小组在收集各县(市)评估指标原始数据后,运用湖南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课题组设计的评估模型,计算得出各指标分值,逐层汇总得出各个项目层的分值。第二阶段,以定性分析作为必要补充,为弥补司法环境、信用环境、行政环境3个项目层评估指标代表性的不足,采取专家打分法方式,汇总政府职能、监管部门和银行等领域15位专家的打分情况计算定性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定量指标占70%,定性指标占30%,综合得出这三个项目层的分值。第三阶段,汇总6个项目层的分值,得出整个指标体系的总分值。

(三)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排名情况

 经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小组评定,2016年娄底市4县(市)金融生态评估排名依次为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和新化县(见表2

2     2016年度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排名及统计表

地区

总得分

排名

经济基础

金融运行

司法环境

行政环境

信用环境

金融服务环境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冷水江市

74.36

1

95.41

1

55.21

2

52.88

4

56.33

4

64.76

4

99.94

1

双峰县

64.85

2

50.72

3

50.54

3

69.02

1

84.71

1

87.97

1

63.08

2

涟源市

61.27

3

54.26

2

50.43

4

56.01

3

73.02

2

80.52

2

59.94

3

新化县

59.36

4

41.34

4

60.87

1

66.54

2

69.85

3

77.88

3

56.77

4

   

 二、对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状况的评价分析

从总体上看,2016年,娄底市县域金融生态质量在总体上没有大的改观,县()之间分化进一步加剧。在4个县(市)中,冷水江市金融生态质量有一定提升,进入了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综合排名前50强的第15位,较上年前移了9位,其他县(市)排名均有所后退。其中,双峰县已退出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综合排名前50位,涟源市和新化县连续三年未进入全省前50位。

分项目看,各县(市)之间发展极不均衡,大部分项目对金融生态的贡献度呈现下降趋势。

(一)经济基础整体仍然偏弱

在娄底市4个县(市)中,冷水江市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单项得分为95.41分,排名全省第5位,较上年上升了2位;而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三个县(市)经济基础得分均靠后,分别为54.2650.7241.34分,较上年持平或略有所下滑。在经济基础项目共计11个原始指标中,冷水江市有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长率、城镇化率、贫困村脱贫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个指标的分值居全市首位,但其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指标居全市末位;双峰县的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长率、城镇化率2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涟源市的贫困村脱贫率、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例2个指标居全市末位;新化县的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人均GDP、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缓慢,县域经济复苏困难重重,综合经济实力提升任重道远

(二)金融运行质效持续下降

金融运行质量普遍下滑,与上年相比,辖区4个县(市)的金融运行得分均有下降。新化县得分最高,为60.87分,比上年得分低7.96分;得分最低的是涟源市,仅得50.43分,比上年低11.69分;得分降低幅度最大的是双峰县,比上年低14.16分;冷水江市得分也有较大幅度下降,比上年低9.31分。在金融运行的14个指标中,冷水江市存贷比、贷款增长率、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人均民间投资4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贷款增长率、涉农贷款增长率、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保险深度、金融机构盈利面、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6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双峰县贷款增长率、保险深度、保险密度3个指标居全市首位,但其存贷比、贷款余额占GDP比例、金融机构盈利增长率、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4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新化县贷款余额占GDP比重、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金融机构盈利面、金融机构盈利增长率、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6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人均民间投资、保险密度3个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涟源市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居全市首位,人均个人消费信贷得分居全市末位。

(三)金融司法环境继续滑坡

2016年,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的司法环境得分最高的是双峰县,得分为69.02分,得分最低是冷水江市,得分为52.88分。与上年比,除冷水江市外其他县市均有较大幅度的下跌,冷水江市得分比上年度提高5.41分,涟源市、新化县、双峰县得分分别比上年度下跌7.51分、7.47分和5.56分。在司法环境的3个指标中,新化县的金融案件结案率、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2指标居全市首位,双峰县的金融案件执结率居全市首位,涟源市的金融案件结案率、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金融案件执结率3指标在4个县(市)垫底。在司法环境的3个指标中,辖区各县市金融案件结案率和金融案件执结率2指标值都还比较高,最高值分别为95.6%90.55%,最低值分别为85.02%83.2%,但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普遍偏低,辖区最高的新化县也只有13.5%,最低的涟源市只有5.02%。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低,严重损害了银行权益。

(四)行政环境明显改善

2016年,除冷水江市比上年度下跌了2.26分外,其他3个县(市)行政环境得分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双峰县、涟源市、新化县分别比上年度提高16.15分、14.5分和10.01分。辖区内各县市行政环境质量差别比较大,行政环境最好的是双峰县,得了84.71分,行政环境相对较差的是冷水江市,仅得了56.33分。在行政环境的3个原始指标中,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均达到了100%;双峰县的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信部门贷款清收率、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2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冷水江市的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得分在全市垫底,新化县的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得分居全市末位。

(五)社会信用环境总体向好

2016年,娄底市辖区4个县(市)中,除冷水江市的信用环境得分比2015年下跌了3.16分外,辖区内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3县(市)的信用环境均有所转好,得分均比上年度有所提高,新化县提高了27.84分,涟源市提高了7.65分,双峰分县提高了0.05分。辖区内信用环境最好的是双峰县,得了87.97分,居全市首位;涟源市、新化县、冷水江市得分分别为80.52分、77.88分、64.76分,冷水江市的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在社会诚信的3个逆向原始指标中,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指标,双峰县的最低,新化县的最高;信贷客户违约率指标,新化县的最低,双峰县的最高;辖区内各县市均没有发生重大的企业、个人逃废银行债务及非法集资案件。在中介服务的5个原始指标中,冷水江市的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3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融资性担保代偿率得分居全市末位;双峰县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每万人注册律师数得分居全市末位;涟源市的融资性担保代偿率得分居全市首位,但其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2指标得分居全市末位;新化县的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得分居全市末位。

()金融服务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2016年,娄底市辖区内4个县(市)金融服务环境得分与上年相比均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回升,其中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得分同比分别提高了20.4分、16.92分和12.54分,新化县得分提高最少也增加了9.87分。辖区内金融服务质量最好的是冷水江市,得分居全市之首,在全省87个县市中高居第2位,其他3个县(市)得分相差不大。金融服务环境质量改善得益于辖内金融基础的改善和金融案防工作取得的成效,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力推进对金融服务环境的改善贡献力度不小。分县(市)看,冷水江市金融服务环境质量最好,得分为79.54分,进入了全省10强。分指标看,各县(市)案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6年均未发生金融案件,金融机构案件涉案金额为0;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指标均远高于监管标准;洗钱案件举报数、洗钱案件发案数、非法证券活动发案数、保险诈骗案件发案数4指标值均为0;反假货币宣传覆盖率和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率均达到了100%;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指标均达到了10%以上,符合监管要求;法人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指标均没有超过10%,符合监管要求;不良贷款率均低于5%,符合监管要求。在金融服务环境剩余的7个指标中,冷水江市每万人银行网点数、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每万人ATM布放数、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人均个人银行结算帐户数、每万人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布放数6个指标得分居全市首位;涟源市的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居全市首位。

 三、县域金融生态建设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改革和发展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支持扶贫、三农等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灵活适度的总体要求,积极满足实体经济需求。全年全市银行机构新增贷款49亿元,同比增长6.2%,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63个百分点,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发挥信贷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引导作用,全年累计退出采矿、制造、能源等产能过剩行业贷款10.02亿元;新增个人购房贷款8.15亿元,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收效明显。积极推广两权抵押贷款,全年新增两权抵押贷款1861万元。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全年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4亿元,为贫困农户授信34.01亿元,发放贷款4.05亿元,为易地搬迁及惠民基建项目授信16.4亿元。

(二)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2016年末,娄底市银行业不良贷款和关注类贷款均实现了双降。其中,不良贷款余额同比减少4.74亿元,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0.8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同比减少1.80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

(三)支付结算环境进一步优化

助农取款服务和农村手机银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98.5%、贫困村覆盖率99.32%;农村手机银行用户转账业务量同比增长60.74%。金融IC卡受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POS终端全部可受理金融IC卡,公交车金融IC卡累计刷卡总量和单车日均刷卡量均居全省第3位。企业薪酬支付电子化稳步增长,签约企业数同比增长19.03%,累计代发工资同比增长22.5%。支付市场秩序整治有力,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等4项专项行动,有效净化了支付市场环境。

(四)反洗钱管理和人民币反假力度进一步加大

加强可疑交易线索管理,召开可疑线索情报会商会,向公安机关移送重点可疑交易线索8起。完善反洗钱协作机制。建立人民银行与公安局双边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涉洗钱案件的侦破。全年共侦破案件1起,侦查案件1起,前期侦查案件线索3起。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设反假宣传点493个,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宣传画1770多幅,发送手机短信43万余条,散发宣传资料18万多份;举办反假业务培训,对1608名出纳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反假上岗证876份。加强假币打击力度,全年累计收缴假币17647张、142万元,全市已连续5年保持无制贩假币犯罪纪录。

(五)金融债权维护和处非力度加大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信用卡诈骗金融犯罪打击专项行动;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银行机构座谈会,协调解决银行在维护债权上的困难和问题,全市两级法院审结金融借贷案件11456件。加大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力度,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集资刑事案件50件涉案73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确保了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年累计采集农户信用信息517,063户,授信315,583户;推进贫困农户信用评级和授信工作,贫困户建档立卡率达97%;对152,167户贫困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对132,870户授信32.57亿元,对6,632户发放贷款2.78亿元。二是扩大信用报告和机构信用代码的应用。全年累计为辖内4487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员提供征信情况审查结果建议;为公安、纪委、税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部门查询信用报告84次,为信贷管理查询542次;为反洗钱活动查询机构信用代码10112笔。

     四、县域金融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有效需求明显不足,贷款增长缓慢

2016年,娄底市经济虽然呈现缓中趋稳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受宏观调控、市场竞争、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发展信心不足,投资意愿弱化,有效信贷明显不足,一方面,全市贷款总额增速放缓,2016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2%,增速同比回落6.0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增速7.47个百分点;新增49亿元,同比少增37.49亿元。另一方面,薄弱领域贷款增速大幅放缓甚至出现负增长。一是涉农贷款增速大幅下降。2016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1%,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低5.2个百分点,增速同比下降7.5个百分点;二是小微企业贷款持续萎缩。2016年末小型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减少6.78亿元,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减少5.46亿元,在企业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下降2.14个百分点。

   (二)不良贷款风险仍处高位

2016年,娄底市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虽然实现了双降,但年末不良贷款率仍高居全省第三位,较全省平均水平高1.85个百分点,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新增不良贷款行业分布广,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业不良率较年初分别上升了1.860.4612.9711.28个百分点。二是贷款内部质量下滑。次级类、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率分别为44.45%24.73%,同比分别上升1.0813.47个百分点。三是逾期贷款居高不下。年末全市银行业逾期贷款余额不降反增,个别机构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00%,不良贷款反映欠真实。

   (三)融资体系功能弱化

一是A股上市融资仍然未实现零的突破;二是银行贷款增速同比下降6.08个百分点;三是企业民间融资活动基本处于停顿;四是全市9家小额贷款公司绝大部分处于关门歇业状态,全年累计发放贷款仅0.8亿元;五是全市1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只有4家正常营业,全年累计提供担保贷款不足2亿元。2016年,娄底市新增社会融资规模51.12亿元,同比仅多增4.81亿元。

   (四)银行利润增长乏力

2016年,娄底市银行业实现利润8.44亿元,同比微增0.05亿元。在全市11家银行机构中,有5家发生亏损,较上年增加1家,亏损额同比增加0.64亿元。其中存贷款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3.5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下降23.72%。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上升2.56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增加0.04亿元。从总体上看,娄底市银行业机构赢利能力呈下降趋势,风险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多元化和差异化经营能力有待提升。

   (五)民间融资风险事件处置缓慢对经济社会的不良影响大

民间融资风险处置近3年,目前已判决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仅占10%,且尚未完成一起集资款清退等善后处置工作,民间融资风险事件处置缓慢遗害多,影响大。一是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打击,企业和居民对民间融资活动中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把握不准,民间融资难以走上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其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作用无法真正发挥。二是相关企业普遍未兑现初期与债权人委员会商定的兑付方案,债权人失落感不断增强,易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三是涉民间融资企业的失信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打击,产生跟风效应,造成失信蔓延,不利于社会信用环境的修复。

   (六)信贷违约严重,金融诉讼案件标的额兑现率严重偏低

2016年,娄底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违约现象突出,年末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有6099户信贷客户违约,信贷客户违约率达2.79%。诉讼是银行机构维权的重要手段,但金融诉讼案件执结率低,严重损害了银行权益。据统计,2016年,娄底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胜诉债权案件判决标的总额达214452万元,而实际受偿金额仅24572万元,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仅11.46%

五、改善县域金融生态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一方面,加强县人民政府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各界参与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将改善金融生态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强化部门责任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加大对县域金融生态建设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县域金融生态建设督查督办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履职履责情况,定期检查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

一方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明确产业转型方向和发展重点,引导资源型产业向精深加工和链式循环发展,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加大产业整合力度,逐步退出企业帮扶政策,对因涉民间融资停产企业以及低效僵尸企业,采取重组、破产、改制等措施大刀阔斧推进处置淘汰工作,及时盘活沉淀的经济金融资源和要素,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促进娄底市经济转型升级。

(三)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和人员责任,分解全市社会信用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并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整合各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搭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社会提供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三是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出台制度办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推广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政府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干部提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任等领域的使用,在媒体定期公布失信黑名单,在全市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诚信教育与信用文化建设。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开辟教育专栏,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宣传点,将信用知识和信用文化教育纳入中小学、职业和高等教育范围,以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四)营造多元化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

 建立适应宏观经济周期性特点的不良资产多元化处置机制,从根本上降低不良贷款反弹对金融体系的冲击力度。一是建立地方财政控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机构不良资产,防止银行抵债资产在经济下行周期集中流入市场,冲击不动产价格,进一步加剧经济的下行。二是切实保护金融债权。对服务于地方维稳的各类土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废止,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防止对正常司法的行政干预。三是积极推进不良资产处置进程。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为银行处置抵债资产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政策支持,协助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五)进一步完善金融司法环境

一是提高普通诉讼案件的审判效率。建议从各个环节提高诉讼讼效率。二是推广金融债权小额速裁机制。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积极适用小额诉讼速裁程序审理金融债权案件,案件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的,立案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速裁机制,实行当日立案、简化送达、一步到庭、当场调解、当庭宣判。三是建立金融抵押债权直接实现机制。对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金融债权,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允许银行机构不经诉讼,向抵押物所在地或抵押物登记地基层法院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直接作出拍卖、变卖抵押物的裁定,并移交执行。抵押物已被法院执行处分的,银行机构抵押债权经依法确认后,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参与分配;相关当事人对此有异议的,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

(六)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对现有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整合。鼓励优质小贷公司、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兼并重组。积极引进省级担保公司来辖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成本、代偿损失等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偿,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二是规范中介服务发展。进一步推进辖区要素市场中介配套服务建设,完善各类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渠道,不断增强中介服务行业的公信力。按照行业自律和行政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降低收费水平。三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严格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不断增强涉农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整合财政相关奖补资金,设立小微企业、涉农领域等专项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领域贷款净损失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发挥应急转贷基金、助保贷资金池、产业引导基金等的作用,加大贷款贴息、融资费用补贴、过桥资金服务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四是完善融资服务平台。定期召开政策及项目的协调、碰头、洽谈会议,推动职能部门、银行机构、创投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机构、应急转贷资金、助保贷资金池等加强投融资协作,实现政策资源、金融资源和项目资源有效对接。五是规范民间融资管理。加强对民间融资主体的风险教育、法律宣传等工作,强化对民间借贷的统计监测与信息披露,推进区域民间融资市场阳光化、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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